ARM總部與其中國合資公司安謀科技的斗爭終于落下帷幕。據(jù)外媒tom’s HARDWARE報道,ARM已經與其中國合資公司安謀科技正式分道揚鑣。
ARM將在安謀中的股份出售給了一個獨立實體,使安謀科技能夠繼續(xù)向中國使用ARM架構的公司收取授權許可費用。
乘著國內半導體行業(yè)高速發(fā)展的東風,安謀科技自成立以來發(fā)展勢頭一直迅猛。
在傳統(tǒng)業(yè)務方面,在安謀科技的幫助下,ARM架構CPU累積出貨量已經超過250億片。自研業(yè)務也為安謀帶來了將近一億美元的收入。
特別是在2019年和2020年,ARM在除中國以外的市場都面臨負增長,安謀科技在那兩年間是ARM公司全球業(yè)務中唯一的增長點。
但飛速發(fā)展的同時,安謀科技卻和英國ARM公司存在重重矛盾和糾纏不清的關系。
安謀“贅婿噬主”,奪權之爭終于落幕
這次交易后,安謀科技的法定代表人仍為吳雄昂。同時交易也沒有改變安謀科技作為ARM的中國分銷商的角色。
在ARM的聲明中也強調“此舉對ARM在中國的生態(tài)系統(tǒng)不會產生任何影響”。似乎安謀公司的中國業(yè)務并未因為交易受到任何實質性的影響。
分析人士指出,ARM此舉可能是為了給即將到來的IPO掃除障礙,美國的《外國公司問責法案》規(guī)定,如果外國上市公司連續(xù)三年未能提交報告,將可能被摘牌退市。在出售這些股份后,ARM即使上市,安謀也無需向市場公開其賬目。
ARM之所以出售安謀的股份,是因為實際上ARM無法控制安謀。
曾有報道稱,ARM無法審計安謀的賬目。如今ARM在賣身英偉達失敗后行將進行IPO,安謀卻作為一個關鍵部門卻無法公開賬目,這不僅會給ARM的未來帶來退市隱患,還會因為賬目和業(yè)務不透明而降低潛在投資者的信心。
長期以來,ARM都將安謀視作自己的中國分部,直到2020年的“奪權之爭”中被安謀“打臉”。
2020年6月,ARM援引《公司章程》和《合資合同》相關條款,以“危害到了安謀中國的發(fā)展、公司股東以及利益相關者”為理由宣布解除安謀科技董事長兼任CEO吳雄昂的董事長職務。
但安謀不僅拒絕接受這一決議,還發(fā)表聲明稱ARM的行為“對吳雄昂先生及安謀中國的聲譽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
而這件事在雙方互相發(fā)表聲明指責對方后,最后竟不了了之。根據(jù)企查查資料顯示,目前吳雄昂仍然是安謀科技的董事長兼CEO。
建起“國中之國”,安謀到底是不是ARM中國?
在很多人眼中安謀和ARM中國是可以劃上等號的。但實際上,安謀和ARM的關系一直是“剪不斷,理還亂”。
安謀科技當初由英國ARM公司和中方資本共同出資成立。其中ARM占股49%,中方資本占股51%。從股權結構上看,英國ARM公司不足以控股,且安謀科技的運營是獨立自主的,ARM作為股東無權直接插手。
很多人對于安謀與ARM之間關系的誤解來源于他們獨特的合作方式。安謀科技擁有永久的ARM架構授權和在中國授權其他公司銷售使用ARM架構產品的權利。
這使得人們混淆,誤認為在中國授權其他公司使用ARM架構的權力主體是英國的ARM總部,從而將安謀等同于“ARM中國”。
而ARM,安謀,中國的ARM IP客戶這三者之間更像是古歐洲封建社會“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關系。
ARM為安謀科技提供了永久的授權,而在中國授權芯片廠商使用ARM架構的權力卻不屬于ARM公司,而是安謀科技。
安謀科技也是一家獨立運營的公司,它擁有開發(fā)兼容ARM架構的CPU等產品并反向授權給ARM的權利也有力證明了這一點。
而“ARM中國”則是ARM公司于2002年在中國上海設立的業(yè)務總部,僅有銷售和市場功能,并無自主研發(fā)權利。在安謀科技成立后,ARM中國的性質就從ARM的全資子公司轉變?yōu)榱薃RM與中方資本的合資公司。
在私有化歸屬軟銀后一直希望奪取安謀控制權的ARM公司如今終于放棄,選擇徹底與安謀分家。
不管是對于ARM還是安謀科技,這都代表著過去的恩恩怨怨終于“翻篇”,走入了全新的篇章。安謀終于結束了與ARM持續(xù)數(shù)年的“主權之爭”,ARM也將在IPO之路上走的更加順利。
標簽: 奪權之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