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蘋果新款智能手機iPhone13的發(fā)售大受關注,不過,這款手機很快可能在巴西面臨處罰,原因就是它沒有附帶免費的充電插頭。今年三月份,巴西曾經因為類似問題向蘋果發(fā)出了190萬美元的罰款,蘋果還曾在巴西輸掉一個相關的民事訴訟,在巴西消費者保護機構看來,蘋果手機不附帶充電器的做法相當于變相漲價。但在蘋果CEO庫克以及管理團隊看來,他們的做法是出于環(huán)保目的。(10月3日 央視網)
可是在不為消費者提供其他任何免費選擇的情況下,直接不配發(fā)合適的充電器真的可以達到“環(huán)保”的目的嗎?在筆者看來,這一做法更多的可能是以消費者權益為餌,以更好地滿足自身的利益需求。
眾所周知,目前市面上大部分手機,都會在購買時附帶適配的充電器。合適的充電器一方面可以保護手機電池;另一方面隨著快充技術的更新,原裝新充電器也將大大提高充電的速度,給消費者以良好的使用體驗。
但是手機的快充協議幾乎全部都是私有協議,即不同的快充協議之間并非完全兼容,多數手機只有用自家的充電頭,才能達到最快的充電速度。也就是說如果你用a品牌的充電器去給b品牌的手機充電,那么購買時廠商告訴你的快充體驗就會消失得蕩然無存。甚至就是同一品牌的前后兩代手機之間,也存在著非常巨大的快充體驗上的差別,想要用一個充電頭繼續(xù)給后續(xù)機型使用無法擁有良好的使用體驗。
這就促使消費者在“環(huán)保”的幌子下,購買新手機的同時不得不再附帶購買一個充電器,以更好滿足自己的需求。這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消費者權益。
相較而言,同樣是倡導環(huán)保、取消附贈充電器,小米在發(fā)布會上給出了另外一種解決方案,分別推出兩種版本:不帶充電器的標準版和包含充電器的套裝版,定價一致,而受眾也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進行選擇。這既符合減少碳排放的環(huán)保理念,又不需要以犧牲用戶體驗作為代價,給用戶以很大的自主權利,不失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明智之舉。
當然,不可否認,電子垃圾確實是會破壞環(huán)境,充電器也是一個消耗品。但如果追根究底,想要真正推行環(huán)保政策,請不要一味地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應盡可能在自身上“下功夫”。
首先,可以使充電器的協議公開或者使其通用性提高,增加用戶手中充電器的復用率。這樣一來,無論是從出行攜帶的方便性,還是對于環(huán)境的保護上,無疑都是更好的選擇。其次,為了更好地推進環(huán)保,更應該思考如何使用環(huán)保材料制造充電器,或者如何可以不用充電器或轉而進一步研發(fā)太陽能充電器,而不是侵害消費者權益,不配發(fā)充電器。
“環(huán)保”更應該從自身做起,而非打著看似“高大上”的環(huán)?;献?,實際以侵害消費者權益以滿足自身利益。
(王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