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5月24日非公開發(fā)布了《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核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5月25日起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其中最大的變化在于:公積金首次貸款結清后,名下無天津房產的家庭,按照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標準發(fā)放;使用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發(fā)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確認了該政策的真實性,且已于今日(5月25日)開始執(zhí)行,但官方文件尚未公開發(fā)布。
【資料圖】
調整套數核定標準
《通知》明確,將“職工家庭房屋套數認定”調整為,以天津市住房交易主管部門及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確定并記載于住房交易合同文本上的購房套數為準,購房套數根據購房合同或協(xié)議附件中記載職工家庭住房套數所在頁各項數值累計計算。
其中,職工家庭住房數為0的,發(fā)放首套住房貸款;職工家庭住房數為1的,發(fā)放二套住房貸款;職工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發(fā)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職工家庭已使用過2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發(fā)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職工離婚的,離婚前天津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仍計算為天津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
該政策自2023年5月25日開始執(zhí)行,貸款受理日期為貸款銀行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職工貸款申請之日。
釋放樓市購買力
天津房地產交易從業(yè)人員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昨天業(yè)內已經開始流傳這條通知,這種調整意味著靈活執(zhí)行“認房不認貸”,有利于住房改善需求的釋放。對于已經有過一次公積金貸款記錄,但愿意賣掉首套住房并結清公積金貸款的家庭來說,購買第二套房屋還可以享受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待遇。
早在去年,天津就針對商貸出臺了“認房不認貸”政策,本次公積金貸款也開始執(zhí)行“認房不認貸”,至此,天津將正式開啟全面認房不認貸的時代。
諸葛數據研究中心數據顯示,天津樓市在3月達到成交小高峰后,4月明顯回調,4月商品住宅成交8738套,環(huán)比下降34%,二手住宅成交15203套,環(huán)比下降22%。
諸葛數據研究中心高級分析師陳霄認為,天津此時出臺公積金新政,主要目的還是刺激需求,提升市場活躍度。對于意向買房者來說是一個利好消息,有利于促進部分購房需求的釋放。
公積金政策作為樓市調控的主要手段之一,近兩年來被廣泛應用。根據諸葛數據研究中心不完全統(tǒng)計,自去年以來截止至當前,包括鄭州、杭州、南京、蘇州、無錫、天津、佛山、珠海、東莞等在內的20多個城市優(yōu)化了“認房又認貸”政策,其中不乏省會城市和重點二線城市。
陳霄表示,預計后續(xù)優(yōu)化“認房又認貸”將會成為樓市政策調整的重要方向。
(文章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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